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3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公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3-06-0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日期:2023-06-0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3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公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