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已于2023年4月1日实施。新国标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更契合新形势下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要求。
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距上次修订已经16年,新标准实施后将废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起草单位较GB 5749-2006增加很多的权威机构参与起草。GB 5749-2022标准的起草单位在原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的基础上新增了18加专业单位,这也就意味着标准内容的制定更加全面、更加严格、更加权威。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一、适用范围
1、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3、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4、二次供水卫生要求;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6、水质检验方法,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二、主要修订内容
1、调整了指标分类的名称
2、删除了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特殊要求,城市与农村一致
取消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不单独列表对农村小型供水放宽要求,在保留的5个项目菌落总数、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用说明放宽。
3、新增4项指标
新国标更加关注感官指标, 新增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4项指标。指标中的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这两项,都是反映气味的,如果水中藻类增多可能会导致这两项物质产生,从而产生味道,影响水体感官指标。
4、删除了2项指标
删除了耐热大肠菌群和溶解性总固体。
5、有12项指标调整到调查项目
三氯乙醛(从原0.01mg/L放宽到0.1mg/L)、硫化物、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氯化氰。
6、修改耗氧量、臭和味、氨氮3项指标名称
7、修改8项指标限值
调整8项指标限值,参考指标由28项调整为5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