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长期照护服务的迫切需要,《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于2022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该标准由民政部、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大学等10个单位起草,标准对2013年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行业标准的应用场景、指标覆盖面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内容更为全面,条目评分更为细致,特别是在评估指标方面更为完整和科学。
该文件适用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指标与评分、组织实施及评价结果,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提供基本依据,也为全国养老服务等相关行业提供了更加科学、统一、权威的评估工具。文件由6个部分组成,其中最核心部分:评估指标与评分、组织实施及评估结果。
①评估指标
标准中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主要从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以及细分的进食、穿脱衣物、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记忆、理解能力、视力、听力、社会交往能力等26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估。
②组织实施
规定了评估环境、评估主体、评估流程以及老年人能力等级的划分, 其中能力划分综合了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的总分进行能力分级,划分为4个能力等级:
0--能力完好; 1--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 2--能力中度损伤(中度失能); 3--重度受损(重度失能); 4--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③评估结果
规定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各项能力评估表,等级划分,能力评估报告等内容。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提供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