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信用+安全“四轮驱动”危化品专项集中治理

日期:2023-01-30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保持中山市场监管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强化涉危化产品和检验质量监管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为重点,督促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并对其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全年现场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共13家,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检验监管,对辖区内23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1家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开展检查,督促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检验标准进一步规范检验工作,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

二、推动危险化学品行业标准化工作

切实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支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细化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标准,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2022年,推动我市企业参与制定GB/T 21606-2022《化学品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方法》、GB/T 21604-2022《化学品 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5项,指导行业协会发布T/ZSHG 019—2022《喜庆与娱悦类气雾剂》等团体标准3项,推动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相关企业标准129项。

三、积极开展登记事项抽查检查

组织对包括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市场主体在内的登记事项抽查检查,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全年检查企业359户,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4户,无法联系114户,检查结果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四、强化涉危化特种设备的安全防范

将盛装、输送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作为安全监察重点,充分发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防范事故发生。全覆盖检查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抽查设备涵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叉车、电梯等,全年检查企业412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631台套,发现安全隐患205个并已全部整改完毕,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移交立案调查8宗。排查危化企业老旧特种设备,重点对使用超20年的老旧特种设备进行调查摸排,排查老旧压力容器24台套、老旧压力管道38条,并要求使用单位对老旧特种设备按期进行定期检验,做好年度检查和日常安全维护。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阀门改造专项整治行动,下发文件要求相关企业开展深度自查,认真核实统计改造阀门数、已改变阀门本体结构数、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阀门数、已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阀门数等情况,逐一排查,逐一辨识,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共4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四是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全市目前长输油气管道共136.3公里,均在检验有效期内,定期检验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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